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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实体平台”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接待场所的防护、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自身防护。适当调整“实体平台”服务模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热线或预约方式获取服务。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做好涉及疫情防控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工作。
坚持因时施策,优化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中国法律服务网、河北法律服务网(冀法通)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驻场服务人员管理,加强调度、指导、督促力度,确保能够及时回应群众咨询、申办的法律服务事项。加强协调作战,切实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和具体举措,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注重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向广大群众普及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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