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4日
第02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裕华法院出台石家庄首个互联网庭审规范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李佳慧)日前,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互联网庭审规范(试行)》,规定了互联网庭审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确保互联网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规范》对互联网庭审的各个环节作出全面规定。《规范》指出,对符合互联网庭审要求的案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诉讼参与人进行开庭、询问、调解、证据交换、质证、宣判等诉讼活动。使用互联网审理案件,应当至少提前三日进行排期。互联网庭审程序与线下庭审程序无异,诉讼参与人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及证据材料,在线进行举证质证,并于庭审结束前核对庭审笔录。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应于3日内下载庭审笔录、庭审录像,并将庭审录像刻录光盘入卷存档。同时,对诉讼参与人互联网庭审的场所选择、着装等进行规范;明确诉讼参与人在庭审活动中应遵守法庭纪律,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电力中断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各方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出庭审。

据悉,《规范》出台后,裕华法院已作出决定,要求全体法官、书记员都熟练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并严格按照《规范》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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