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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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均保持稳定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结果显示,总体来看全省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均保持稳定,医疗污水、城镇污水消菌杀毒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将疫情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调动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力量,建立了4700余人的应急监测网络,认真做好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全面监控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消杀情况。同时,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加密监测频次,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

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791个次现场采样监测,地表水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地下水水源地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特征污染物全部达标,均未受到疫情影响。

对全省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发热病人筛查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热门诊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有医疗污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8009家次余氯、粪大肠菌群等特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并组织各单位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全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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