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5日
第05版:公安周刊

邢台严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破获刑事案件11起、治安案件284起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韩志强) 邢台市公安局坚持严打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不断掀起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新高潮。今年以来,该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查处环境污染类治安案件284起,行政拘留198人。

1月4日,宁晋县公安局勘查时发现,宁晋县凤凰镇原种厂院内的一家非法小炼油厂向渗坑中排放有毒物质,该局随即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董某、焦某某、满某先后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至渗坑中,废水pH值和总铬含量远远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随即,民警依法将三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1月18日,巨鹿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巨鹿县团城村森苑牧业有限公司院内非法炼油,严重污染环境。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炼炉内有大量絮状物混合的黑色液体通过土沟排放到渗坑中。经检测,渗坑内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民警将炼油工人柳某某、贾某某、刘某某当场控制。经环保部门核实,该炼油点属无证经营。巨鹿县公安局于1月18日对柳某某等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经后续调查,于2月13日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2月15日,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投案自首。

2月9日,威县公安局在威县经济开发区银海路东头发现过期化学品40余种。经侦查,2019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回某某雇佣货车司机王某某,从浙江省兰溪市装载22余吨过期化学品运输到邢台。期间,先后在武安市和沙河市交界处垃圾填埋场倾倒约 17吨,在威县银海路东头倾倒约5吨。经威县生态环境分局认定,其中危险废物共3362.5公斤。2月13日,威县公安局将回某某、王某某抓获归案,二人对不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邢台县公安局侦破了某家具厂负责人郭某某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非法生产,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隆尧县公安局侦破了河北双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红色预警期间违反禁令非法生产案;邢台市公安局环安支队侦破天唯热电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临城县公安局侦破了临城县胜奇木器厂陈某某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案……

一系列经典案件的侦破,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提升了邢台市环境质量,令群众拍手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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