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6日
第03版: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在抗“疫”中诠释为民初心

——记玉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大猛

□ 霍群丽 王志永

抗“疫”一线,玉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34岁的共产党员民警张大猛,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默默地克服多种困难,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诺言。

大猛原打算春节期间与妻子孩子一块儿回老家保定市探望体弱多病的老母。县局、大队在1月26日夜下令取消休假后,大猛将两个幼子托付给岳母,与在县医院当护士的妻子同时奔赴抗“疫”一线至今。多日来,夫妻仅通过手机互致问候,相互鼓励,在视频上看一看孩子。

1月30日15时许,一辆医院的救护车在拉运防疫物资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事故。大猛接到报警后,立即驱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现场勘查,仅用了20分钟,大猛便当场依法作出小轿车负全责的责任认定,并让救护车尽快驶离投入抗“疫”斗争。

2月5日7时,天降大雪。正在值班的大猛突然接到报警:一辆轿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事故,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大猛带着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冒着严寒,快速进行勘查,并迅速作出事故车辆负有同等责任的责任认定。当了解到伤者家庭有困难后,大猛又当场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使伤者很快收到医疗费用垫付。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一起对大猛伸出大拇指,夸他办事公正公平、快捷不拖拉。

据了解,抗“疫”以来,大猛在 20天内妥善快速调处大小交通事故1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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