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傅正军)防控疫情不放松,依法履职不松懈。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在严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坚守检察阵地,全方位做好战“疫”时期检察工作。
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鹿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主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了解全区市场监管情况。双方商定,建立疫情防控信息共享制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掌握的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联动执法,并共同研究解决在疫情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电话办案传递司法温情。疫情防控期间,鹿泉区检察院收到一起涉嫌猥亵儿童的案件。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感染风险,果断采用电话交流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告知其权利义务,并听取被害方意见。
开展“无接触式”服务,做好案件管理工作。为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有效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鹿泉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及时通过院“两微一端”发布《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服务工作的公告》。同时,律师接待、诉讼参与人咨询等外部接待工作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该院微信公众号以及门户网站完成,律师阅卷一律提供免费加密光盘。该院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全部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完成,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与文件材料的传递,多措并举做好应对疫情时期的各项案件管理工作。
控申检察部门确保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鹿泉区检察院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指定专人做好信访场所、信件清洁消毒,认真细致做好网络信访处理、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接听和群众来信处理工作,确保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及时回应和答复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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