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凤海)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同级党委的统一部署,青龙满族自治县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出台十项硬性措施,不断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扎实开展。
该十项措施具体为对全院检察人员的十个“强化”要求,即:强化政治站位,服务大局,全面做好包联乡镇村、社区和看守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展现检察担当;强化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的自主学习,在疫情防控的同时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典型人物;强化自我管理和约束,遵守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家人,由内到外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干扰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强化执勤值班值守,严加监管,严防严守,确保全覆盖;强化后勤保障,克服困难,千方百计保障疫情防控的物资供给和车辆使用;强化群防群治,全体检察工作人员要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强化追责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问责;强化管疏结合,在严格管控基础上,对于相关人员进行耐心疏导,使其消除恐慌心理等,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更好履职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