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当前企业复工复产进入高峰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范压力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2月24日,省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措施,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员工认真排查,加强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早处置;加强厂区、宿舍、食堂消毒,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为职工提供必要防护用品;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有序实施;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人员和休假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教育并进行考试;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环节的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强化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环节安全监控;加强外委施工管理,严把资质、资格审查关;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现场管理,避免因交叉作业导致事故;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
通知强调,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冶金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精准检查和专项执法,严防危险化学品、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特种作业和外委单位施工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