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师玉兆、师玉峰:
本院受理原告吴俊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冀0181民初13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师玉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俊伟借款人民币97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师玉峰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2300元,财产保全费1020元,由被告师玉兆、师玉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辛集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韩江水:
本院受理原告张振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23民初3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梁增兵: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璞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林坦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乔军朝、行唐县隆裕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胜飞诉被告乔军朝、行唐县隆裕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张立朝与黄春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7日上午10时至2020年4月8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黄春梅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267-3-4-3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王劭华与李秀红等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7日上午10时至2020年4月8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李秀红名下位于河间市世纪阳光花园N16-2-7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曹光辉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3202,特此声明。
鲁峰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0050,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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