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疫情防控期间,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科学防疫同时,坚守执行“战场”,确保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有效运转。2月17日,该院通过网络查控和电话联系的方式,“零接触”顺利执结一起经济纠纷案。
2019年4月,王某经朋友介绍向张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好借款期限及利息后,王某为张某出具了借据。借款到期后,王某以各种借口拒不偿还借款,张某诉至法院。2019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判令王某偿还张某借款2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依旧声称无钱还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恰逢全国各地疫情肆虐。为保证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在外出执行有困难的情况下,案件承办法官杨长富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基于此案执行款数额不是太大,杨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对王某释法明理,王某最终被杨法官执着的执行精神感动。“杨法官,你什么都不用再说了。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你还这么费心费力做我的思想工作,我立刻把钱打过去……”被执行人王某挂断电话不久,杨长富就收到了执行款已到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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