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杨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不见人面不跑腿,隔空对话促执行”成为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推行的“非接触式”执行新模式。2月21日,该局执行法官通过网络、电话和微信做工作,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2年,王某为开采矿山的李某供应柴油,李某因资金紧张拖欠王某柴油款8.25万元及利息,王某为追索货款将李某起诉到法院。2019年7月12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两次给付王某货款8.25万元及利息3.75万元。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1月8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首先给被执行人李某发放了相关法律文书,敦促其偿付申请人的欠款,而后经查找财产线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中尚有的小额存款。
案件执行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但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执行局大力推行“互联网+执行”模式,提倡利用网络、电话和手机微信与当事人进行“隔空对话”,实现“不见面”“不跑腿”执行。于是,执行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与被执行人李某取得联系,运用非接触方式,耐心细致做工作,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同意偿还欠款。
2月21日,被执行人李某将第一期履行款6万余元通过微信直接转入申请人王某账户,此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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