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安静茹)日前,衡水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办法》明确,公安机关应建立办理案件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并对提前介入的方式方法作了规定。同时,检察机关要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及时发现并排除非法证据,保证办案质量与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对所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全部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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