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04日
第06版: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

依法从速办理涉疫情案件

河北法制报讯 (王红霞 周连星)近日,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从严从快批捕了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

2月20日夜半时分,犯罪嫌疑人孟某某酒后驾驶一辆卡车行驶至丛台区黄粱梦镇芦英堡村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时,闯卡进村,防控检查人员遂将孟某某追回到卡点,但孟某某仍拒不配合检查。工作人员报警后,黄粱梦镇派出所辅警李某等人赶到现场,孟某某拒不配合接受检查,并将辅警李某抓伤。案件发生后,丛台区检察院快速反应。一是第一时间指派专人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召开案件讨论会,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完善被害人主体身份方面证据的意见,引导侦查取证;二是向市检察院汇报案件简要情况、可能涉及的罪名、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情况,听取上级院指导意见;三是快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

2月23日下午,丛台区公安分局以孟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丛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5日上午,丛台区检察院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孟某某作出批捕决定。目前,该案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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