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高占国)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3月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决定于3月5日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
公告指出,当前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逐渐好转,结合廊坊市城区属于疫情低危风险区域的实际情况,廊坊中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对非必须现场办理的事项,继续倡导“不见面、无接触”的业务办理模式,优先通过网上、线上诉讼服务办理;对必须现场办理的事项,可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316-2609132,2609131),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现场办理;到现场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安保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办理的人数,原则上“一事一人”现场办理。
据了解,1月31日,廊坊中院曾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为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停止接待群众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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