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殷子曦) “原告能听清楚吗?”“可以听清,一切正常。”2月27日,兴隆县人民法院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顺利开庭审理了两起民事案件,审判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全程佩戴口罩,当事人在家中参加庭审,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原告果某与被告李某约定使用果某名义向信用社贷款21万元,其中13万元由李某使用,并支付每月利息。李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借款合同逾期。果某及担保人骆某被信用社起诉,现已审结并执行完毕本金。果某认为被起诉是由于李某不守约行为造成,要求李某偿还借款13万元及约定的利息。民事审判庭法官在综合考量案情和疫情防控情况后,运用网上庭审方式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前,案件当事人对于软件操作不熟悉,书记员及时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安装、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软件。
在另一起案件中,原告赵甲与被告赵乙因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大杖子法庭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网上开庭审理案件。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自网上审核立案到庭审,整个流程不到24小时,这一离婚纠纷案审理完毕。
兴隆法院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审判,形成规范的线上庭审模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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