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3月9日,邢台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三方庭审系统,高效审结三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不间断,邢台开发区法院主动与公诉机关、看守所沟通,征得三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同意后,启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只有审判人员,公诉人在检察院、3名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庭审室,通过三方庭审系统进行庭审。庭审各方实现隔空“面对面”无障碍交流。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连贯顺畅,程序规范紧凑,法庭秩序井然,视频画面清晰,声音传送流畅。三起刑事案件仅用两个小时即审理完毕。
3起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6000元;被告人管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被告人王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3500元。3名被告人全部服判,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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