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孙继增 通讯员 刘巧敏)3月2日,由霸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廊坊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经霸州市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霸州某村村民杜某酒后在本村疫情防控点寻衅滋事,持凶器随意殴打执勤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此案作为廊坊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当地公、检、法机关十分重视,及时沟通会商,凝聚司法合力。作为捕诉承办检察机关,霸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依托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从提前介入到提起公诉,仅用时5天。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月16日,接到案发通报后,霸州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2名检察官提前介入,通过电话、远程视频等“非接触”方式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共同研判案情,并对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提出4个方面的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快速收集、固定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进行了现场勘查,扣押了作案工具,调取了视听资料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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