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1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强化监督促规范 创新机制保廉洁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着力防控办案风险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树奇 通讯员 任大磊 梁世贵)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检察官自主权力增大而制约环节减少,员额检察官的办案廉政风险明显加大的问题,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紧扣司法改革脉搏,聚焦监督机制创新,全面落实以监督促规范、以防控保廉洁的检察监督理念,从风险防控、流程监控、质量把控和廉政监控等方面同步出招,靶向发力,初步形成了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的“一体多面”案件风险防控新机制。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皙介绍,按照市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我们着眼于革新内部监督的总框架,全面考虑本院办案实务需要和检察队伍实际状况,慎重选定具备刑检工作20年办案经验的2名检委会委员和1名检察官助理,创新组建案件风险防控办案组,针对本院所办全部刑事案件构建了案前预审、案中把关、案后评查的独立监督体系,既有利于充分发挥老检察官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又有效弥补了案件评查事后监督的不足,以机制创新有效防控办案风险。

充分发挥案管职能,强化办案流程监督。加强流程监控审核把关,重点对超期办案、无实质内容退查、滥用强制措施、违规处理涉案财物、损害当事人权利等问题进行监督,及时、准确发现办案流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面精准监控,及时预警不符合标准的业务源头信息。

充分发挥院内“两会”作用,强化案件质量把控。首先,发挥检察官联席会的指导办案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办案组内有重大分歧案件进行讨论并提供参考意见。其次,发挥检察委员会“过滤”作用,促使检察官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规范办案的意识,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察部门对“人”监督。在案管部门与内部监督部门间搭建“桥梁”,(下转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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