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秦皇岛市各级法院积极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开庭审理案件。3月6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和抚宁区看守所通过三方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
当天的庭审,由抚宁区法院院长张霜剑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抚宁区检察院检察长温明卓作为公诉人在检察院视频室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在抚宁区看守所的远程庭审提讯室参加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抚宁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于2019年3月和9月分两次在未办理林木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购买杨树。经鉴定,共计313株,立木蓄积54.3034立方米。
庭审现场放置了多台数字显示屏,屏幕画面随着庭审进程,在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之间同步自动切换,画面和声音都非常清晰。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发表了辩护意见,充分行使了诉讼权利。整个庭审用时30分钟,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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