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结合石家庄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群众办理业务实际需要,决定自3月12日起,有序恢复全市各交警大队综合服务大厅交通违法人工处理业务窗口。
据悉,全市各交警大队综合服务大厅交通违法人工处理业务窗口自12日起恢复,群众因办理车驾管等业务,需处理交通违法信息的,可就近到居住地的交警大队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110警务站交管业务服务窗口暂不恢复,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办理业务人员在进出各服务大厅时,必须扫描“出行登记码”,登记个人信息。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登记,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办理业务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要立即离开,不得聚集和逗留。
同时,提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群众可通过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车主、驾驶人通过下载 “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信息,方便又快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