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7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验期满 大城检方“云宣告”:不起诉

“为最大限度减少你外出,保障你的身体健康,今天我们通过视频的方式对你宣告不起诉决定。”3月2日,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连线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孙某。

据悉,孙某因涉嫌犯罪被该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考验期内,孙某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报告活动情况,积极主动接受关护帮教人员的教育和矫治。考验期满,该院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考虑到疫情原因,承办检察官使用微信平台与孙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进行视频连线,对其宣告了不起诉决定。 周佳丽 赵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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