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3月17日讯 (记者 郑伟)近一段时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出现重要变化,境外输入性病例明显增多,防范疫情反弹压力持续存在,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针对这一情况,石家庄海关今日发布提示,提醒入境人员如存在未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不如实申报、不配合开展卫生检疫工作等情形的,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因前述行为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将被依法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3月16日海关总署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等六类行为,引起新冠肺炎等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石家庄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海关卫生检疫工作链条中,依法、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