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该院案管中心强化与各办案机关、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前期联络、案件材料准备等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受理、流转效率,确保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疫情防控期间,案管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81件,流转各类法律文书99份,接待律师23人次,制作电子光盘26张。图为案管中心人员正在有序开展工作。 霍群丽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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