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保护事故现场是常识。可现实中,偏偏有个别肇事者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逃避法律责任,最终则难逃法网。近日,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交警大队就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2日晚8时许,藁城区交警大队分控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在藁贾路某村庄南侧有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被撞倒,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地上散落有玻璃碎片。经询问伤者,民警得知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将其撞倒。后经侦查,民警锁定肇事车辆已逃往常安镇某村。
3月3日下午4时许,民警在村民王某家中发现一辆前挡风玻璃破碎的电动三轮车,经与现场散落的玻璃碎片比对,确定该车正是肇事车辆。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王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置伤者于不顾,肇事逃逸,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车辆肇事后,驾驶人应在尽快救助伤者的同时,主动报案接受调查,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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