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树奇
通讯员 杜运彩 高晓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勇敢地肩负起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职责使命,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党组的部署要求,一以贯之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科学应对和防控疫情,紧盯反腐主责主业,不失时机地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以显著的成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省检察院切实加强对下指导
防控疫情与办理大案同步前行
在做好疫情防控这一头等工作的同时,省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按照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的指导要求,组织学习涉疫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指导案例规范,准确把握办案标准和界限。及时掌控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总体情况、个案具体情况,对指定管辖的办理、犯罪嫌疑人收押等相关问题及时予以协调和帮助,对办案人员及犯罪嫌疑人的疫情防护逐项、逐个提出指导意见,稳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收押等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加强非常时期的上下联动,形成办案合力。充分发挥“互联网+”智慧检务的办案功效,采取书面审查、电话沟通、远程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指导承办案件的相关检察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时期的办案要求,先后办理了吉林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这2起省部级干部受贿专案;办理了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原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于山,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国忠,涞水县委原书记王义民,晋州市委原书记陈慧明,永清县委原书记邢华金这5起省管干部受贿案件。
石家庄市职务犯罪检察部门
在非常时期担当起非常之责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石家庄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着力于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2月1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受理了最高检指定管辖的梅某、马某受贿案,当时正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市检察院领导带领办案检察官在从严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公安人员、犯罪嫌疑人等均全程佩戴防疫口罩、手套,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但是在对犯罪嫌疑人梅某、马某二人执行拘留送往看守所体检过程中,梅某、马某出现了体温偏高的异常情况,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办案安全,立即启动应急沟通协调机制,快速与监察机关联系,将两名嫌疑人送到石家庄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待彻底排除感染新冠肺炎的可能后,将二嫌疑人安全送至看守所羁押。
张家口市检方防疫办案分工协作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毫不放松”
今年春节期间,张家口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了王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接到市监察委员会拟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通知后,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全员进入备勤状态。针对疫情影响,他们首先完善非常时期的受案流程,及时协调调整涉罪嫌疑人羁押前的体检医院,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感染风险。本部门人员正月初六起即全员到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接收案卷、决定拘留、协助公安体检送押看守所、发出讯问通知……干警们连续奋战12小时直到晚上9时许,圆满完成案件受理及犯罪嫌疑人送押工作。
廊坊市检察院会同法院和公安
发布通告严惩涉疫情防控职务犯罪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廊坊市检察院在应对疫情的第一时间,有针对性地会同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涉及的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职务犯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通告,依法震慑并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保定市检察机关彰显“检察速度”
先后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
保定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认真贯彻上级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与依法办案“两不误”的总体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已先后及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办案人员严格遵守办案期限规定,保证了案件依法及时办理。2月1日,保定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受理保定市监察委移送的3件指定管辖案件,当日办结,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移送。保定高新区检察院受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两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外县居住,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办案检察机关接受告知及讯问。为了确保案件程序顺利进行,该院先采用电话形式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后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分别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审,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实现了疫情防控与依法办案的“两同步”。
沧州、邯郸职务犯罪检察部门
依托网络远程视频高效办案
沧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加强与检察技术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优势,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状态,推行网络远程办案,使案件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得到及时、高效办理,有效避免了因人员聚集而导致的疫情扩散风险。办案检察官通过检察机关与看守所联通的远程讯问系统,依法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并向在押犯罪嫌疑人送达文书、告知权利义务。
邯郸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工作不停滞、办案不断档,积极革新办案模式,充分利用电话、网络视频、远程庭审等“无接触”办案方式,“足不出院”司法办案,并以视频方式同法院、看守所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突发情况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实时对接,对职务犯罪案件采用远程出庭系统支持公诉,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的高效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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