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刘静普)近日,任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英芳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委会,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监督,切实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任县法院院长刘绍彬主持审委会。
王英芳表示,民事检察始终秉承谦抑性原则,既要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能,又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有助于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经过深入讨论,法院审委会对该案进行了表决,采纳了检察机关发表的监督意见。
图为任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英芳在审委会上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徐晓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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