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吴树兵与连宁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10时至2020年4月21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连宁名下位于塔坛国际商贸城塔坛回迁住宅楼底商1-02-03拖2-02商铺。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姚立冬与刘忠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10时至2020年4月21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刘忠河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工人街16号1-3-2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付玉:
本院受理原告王翠娥诉你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426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雷: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925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贾莉平: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925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冯迎春: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925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莉: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923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方浩然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7620,特此声明。
刘旭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42932,特此声明。
行唐县上碑镇人民政府不慎丢失行唐县上碑镇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印章一枚,印章编号为1301250501205,特此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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