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9日
第06版:立法执法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服务的通告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和群众办理交管业务实际需要,决定自3月19日起,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交警支队和各县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服务,交警支队同时开通沧州市区通行证办理业务。业务办理采取电话提前一天预约方式,咨询预约电话附后。

二、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全程戴口罩并携带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必须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按照预约时间和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离开业务大厅,不得聚集和逗留。3、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三、提倡通过互联网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可下载“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处理交通违法业务。电话预约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特此通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沧州市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预约电话

沧州市交警支队:0317-5522783;沧州市交警一大队:0317-5522596;沧州市交警二大队:0317-5522676;沧州市交警三大队:0317-5522352;黄骅大队:0317-5558725 ; 海兴大队:0317-5545629;孟村大队:0317-6767211;盐山大队:0317-6092276;河间大队:0317-5588418;肃宁大队:0317-5575114;任丘大队:0317-3337039;献县大队:0317-5018668;泊头大队:0317-8178268;东光大队:0317-5536850;吴桥大队:0317-5277027;南皮大队:0317-5256467;沧县大队:0317-5525332 ;青县大队:0317-5285826;渤海新区交警一大队:0317-5767256;渤海新区交警二大队:0317-5838989;渤海新区交警三大队:0317-589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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