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法院:以更优诉讼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上接第1版)建立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涉疫情复工复产困难企业的涉诉纠纷,实行优先送达、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优先解保,帮助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生产,提升产能。其中,唐山中院执行局还出台指导意见,禁止超标的查封涉案企业资产,依法优先选择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查控措施,原则上不得冻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尽可能“活封活扣”或依法妥善置换查封财产,保证企业流动资金的正常使用,支持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秦皇岛某酒业公司因未及时向借款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其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被秦皇岛中院采取了查封银行账户及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疫情发生后,该公司响应政府号召,转产防疫消杀物资,但因账户查封和限制高消费,企业筹集资金和采购生产物资极为不便。秦皇岛中院了解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解除了该公司查封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从而促使该公司生产的消杀物资源源不断运往湖北武汉。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法院还充分发挥和延伸司法职能,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就企业有关合同订立、劳动争议、产品质量、货款给付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积极提供咨询和服务,尽力为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其中,邢台中院发布《关于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从防范诉讼程序风险、民商事合同风险、公司经营风险、劳动用工风险、知识产权风险、执行风险等六个方面,明确了50项与疫情紧密相关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规定,为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指明了方向和原则,供企业经营决策参考。

“没想到这时候你们还能到我们公司走访,关心我们的复工和发展!”日前,任丘市一家公司的负责人真诚地感谢着法官田亚辉,因为田亚辉帮助这家刚复工的公司完善了两个合同,弥补了风险漏洞。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任丘法院积极运用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助力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共帮助企业解答法律咨询35次,完善合同订立19次,化解矛盾纠纷13起。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3-24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5261.html 1 法院:以更优诉讼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