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5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怀安法院“隔空”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近日,怀安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团队“隔空”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帮助原告张某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2万元。

去年5月24日,李某驾驶货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双方车辆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因事故现场变动,交警未认定事故双方责任,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李某的货车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今年1月,张某诉至怀安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法官通过微信平台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郑一明 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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