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对社会影响大、污染严重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
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等部门的横向联动机制,强化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纵向帮扶机制,完善督察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各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发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件后,生态环境部门要第一时间介入,及时调查取证,必要时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通过依法办案,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实现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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