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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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中院4月1日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4日发布公告,4月1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衡水市中院建议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采用“无接触式”诉讼业务办理模式,通过河北电子法院网、河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案件查询、立案、诉讼费缴纳、信访等业务,不便于开展网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衡水市中院提交,对必须现场办理的诉讼事项,采取电话预约方式,按预约时间、顺序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该院提醒,4月1日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后,来院办理诉讼事项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携带身份证、基层组织开具的出入证明或现场签署承诺书等材料以供查验,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预约信息核对、身份登记等工作,检测通过的,保持间距,按序进入。办理业务的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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