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3月25日,记者从广宗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在邢台市率先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建立分段执行模式,加强执行集约化管控。
广宗法院整合人力和资源,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指挥中心组和两个执行组,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发放标的款分六步由三个组交叉进行。
案件立案后由指挥中心组15日内完成第一轮网络查控,银行账号资金可供执结的,执结冻结、扣划、结案。资金不足或有不动产的,裁定后交对应法官执行组,15天时间做被执行人工作并控制相应不动产,限期一个月内结案。被执行人不配合,一个月内未能结案的,转回指挥中心组评估、拍卖、结案。未查控到财产的,由指挥中心组每15日进行一次网络查控,查控结果及时反馈到对应执行组。执行小组根据查控结果,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在两个月内利用各种强制执行手段开展执行。经指挥中心组网络查控和执行组线下摸排,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结案。
目前,广宗法院通过以上三组六步程序,指挥中心组和两个执行组彼此衔接、共同促进、互相制约,避免一人包办到底。每一步进行完毕后,都要将相关结果记入台账,使执行进程始终可视可管可控,既整合了资源,又形成集约管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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