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30日
第03版:法案

当事人耍赖不交罚款 法院冻结账户促执行

□ 通讯员 马振刚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3月19日,黄骅市人民法院中捷法庭成功执结一起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行政处罚案。案中被执行人张某本想将疫情防控作为“挡箭牌”,试图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结果没能得逞。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当年4月,被执行人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438平方米的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黄骅市国土资源局向张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24380元。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张某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并退还了非法占用的土地,但迟迟未缴纳罚款。因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多次催告仍拒绝缴纳罚款,市国土资源局于今年1月7日向黄骅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移交中捷法庭办理。

承办人刘顺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了解案件详细情况。经协调,双方当事人于1月15日一起到法庭进行面对面沟通。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生活比较困难,申请人同意了张某分期缴纳罚款的请求,即自2020年1月起每月18日前偿还2000元,至2020年12月31日剩余款项一次性还清。双方对此均表示无异议,并在和解笔录上签了字。3天后,张某将1月份的款项打到了申请方的账户上。

随后不久,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正常的工作生活节奏。3月15日,正在包联小区参与社区执勤的刘顺悦接到申请执行方打来的电话称:“张某只缴纳了1月的罚款,2月份的没交,3月眼看也快过去了,电话也联系不上他。现在各单位都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去他家找他也不方便,这可怎么办?”刘顺悦当即表示:“法院执行不会因疫情而放松,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也同样严厉。我们不会让他在这种特殊时期逃避履行,你们放心吧。”

第二天一上班,刘顺悦就登录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很快发现张某在建行账户上有8000多元存款,随即进行了线上冻结。当天下午,张某把电话打到了法庭,询问银行卡不能使用是什么情况。原来,被冻结的这8000多元钱是客户打给张某的货款,他还没来得及转走就被法院冻结了。

原来,张某心存侥幸,觉得疫情期间法院也不能拿他怎么样,趁此机会不再缴纳罚款,可他没想到,钱被法院扣了。刘顺悦一边向张某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一边向张某阐述了法院在防疫期间严厉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坚决态度。当得知自己的行为将面临严重后果后,张某感到曾有的幻想破灭了。

3天后,张某来到中捷法庭,一次性交齐了全部罚款。见此,刘顺悦为张某解开了被冻结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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