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卜晓琪)农民工李某武等4人讨薪长达8年之久。3月30日,在赤城县人民法院东万口法庭法官杨海涛的调解下,被告人高某将拖欠李某武等4人共26000元工资当场兑现。
李某武等4人于2011年在高某承包的建筑工程工地上务工,工程结束后,高某尚拖欠李某武7000元、李某相10000元、赵某5000元、包某4000元工资未结算。2012年1月20日,高某分别给四人打了欠条,却迟迟不履行承诺。李某武等4人从此走上了长达8年的讨薪之路。多年来,李某武等人数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高某索要拖欠工资。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兑付工资。到了2017年,高某更换了手机号,李某武等人联系不上高某,致使讨薪之路更加艰难。无奈之下,2020年1月8日,李某武等人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法庭。
东万口法庭法官杨海涛收到李某武等人的诉讼材料之后,立即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对该案进行处理。他先向原告详细了解情况后,及时通知被告高某到庭进行调解。法官仔细核对工资欠条的真伪后,从法律层面告知被告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又从情理方面进一步加以劝导,使其理解农民工的辛苦。经过法官杨海涛坚持不懈的努力,被告高某态度发生转变,同意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3月30日,在法官杨海涛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高某当场兑现了李某武等4人工资26000元。至此,4位农民工8年讨薪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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