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苗文金)路遇交警交通违法治理,悄悄将车停在附近,上前与交警交谈试图打探检查何时结束。不料,该男子的反常举动被交警识破。经查,交警发现该男子涉及多项违法行为,遂对其作出处罚。
3月24日晚11时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民警正在光明大街和联纺路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治理。没过多久,一名身着蓝色上衣的男子来到检查点,只见他旁观了一会儿民警执法,随后转身离去。一小时后,这名男子再次折返,并上前与民警交谈,试探着询问民警什么时候撤走。男子的反常举动被民警尽收眼底,于是民警假装说正在收拾准备走。男子走后,民警发现他朝检查点东边300米处停放的一辆银灰色奔驰车走去。
民警更加确定这名男子有问题。果不其然,一会儿工夫,男子便驾驶奔驰车朝检查点而来。民警示意对方停车接受检查。不料对方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闯卡逃窜。车辆行驶至光明大街右转进入苏曹电厂街。由于电厂街狭窄,路两侧停靠车辆较多无法通过,男子才不得不将车停在路边。民警立即追过去将其拦住,并进行例行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该男子以没带、记不住证件号为由拒不配合民警的工作。民警随后从其车上找到一个出入证,进而查询到其驾驶证信息,意外发现他驾驶的车辆所悬挂的号牌为假牌。此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味,遂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使用假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驾驶人以上违法行为逐一给予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其他违法行为,各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累计处以驾驶证记26分、罚款3100元的处罚。
面对如此处罚,男子为自己一时心存侥幸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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