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2日
第04版:法案

焚烧秸秆 俩人受罚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扬)为切实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青县公安局盘古派出所在县局的统一部署下,加大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力度、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5日内先后抓获两名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

3月19日18时20分, 民警骑摩托车巡查到辖区子牙新河北大堤马庄子村西1000米处时,发现堤北一处农田内刚被烧过。经现场调查取证,该起火地块系人为焚烧玉米秸秆所致,放火人未在现场。民警固定好证据后,通过深入调查,确认该起火地块系小盘古村民李某的地块,随即又取得了确凿的证据。当日22时许,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公安机关的凌厉攻势,李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

无独有偶。3月24日11时许,民警开警车巡查到子牙新河南大堤四窝头村东1200米处时,将正在堤南放火焚烧秸秆的姚某当场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青县警方分别对李某行政拘留三日,对姚某罚款300元。

在此,警方提醒群众:焚烧秸秆的陋习必须改正,火莫点,点火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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