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小林
“安全生产无小事、争当企业好卫士”是郭龙的工作信条。郭龙是邯郸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在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9年中,他以过硬的法治素养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监督战线上的优秀代表,郭龙日前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他也是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唯一一名受此表彰的个人。
重实干 履职尽责本领强
“说是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二大队,其实我们就有三名执法人员。”郭龙说,尽管人员不足,但是安全生产无小事,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在一次对邯郸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他们发现了27条安全隐患,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处以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来按照行政处罚相关要求,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但是,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一直不予缴纳。郭龙了解到该情况后,多次找到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耐心地为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缴纳罚款的法律后果,最终该企业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法缴纳了8万元的经济处罚,还缴纳了因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而产生的滞纳金,并积极整改了所查出的隐患问题。
自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来,郭龙先后带队检查企业300余家,发现事故隐患3000余处,立案200余起,实施经济处罚600余万元,约谈企业35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26家,所作的行政执法决定实现了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和数量在河北省本行业领域内连续多年名列前茅。
勇探索 创新模式成绩优
2019年2月26日,在武安市某钢铁有限公司,邯郸市19家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及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管执法的副局长和执法队长现场观摩了一场执法活动,而郭龙就是组织此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此次执法活动选取了该钢铁公司其中一个单元,统一标准,采取执法人员和参会企业人员共同检查、企业现场找隐患、专家现场讲解、组长评比打分等方式,让企业负责人参与到执法活动中来。
郭龙表示,通过组织观摩执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水平,达到了以点带面、示范引路的效果,促使冶金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
这是郭龙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总结出的一套工作方法。此外,在执法过程中,郭龙还采用综合专项执法、观摩式执法、协同执法和联合执法的“3+1”执法模式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借力专家,多措并举开展执法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严执法 “有为有威”形象好
“这次综合专项执法检查,给我们企业做了一次全身‘体检’,一次性查找出了企业内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不仅对我们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帮助很大,还减少了我们的迎检负担。”近日,在接受完综合专项执法检查后,邯郸某发电公司相关负责人满意地说。
此次综合专项执法检查,正是郭龙带领二大队会同市局其他监管处室执法人员、专家等20余人,通过“全员执法+全程执法+行业专家”模式,整合执法力量,对市属以上六家发电企业进行的一次“全身性体检”式的综合专项执法检查,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对发电企业执法,促进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避免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给企业带来的迎检负担。经过半个月的检查,共发现6家发电企业存在安全隐患70处,按照执法程序对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一律采取高限处罚。
在处罚执行过程中,有的企业负责人多方找关系说情,以求网开一面从轻处罚,郭龙坚决依法办事,最终对6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70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有力促进了全市发电企业的安全稳定。
“有为有威”,是同事们和企业负责人对郭龙的评价。作为一名安全监察人员,郭龙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没有出现一起因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的错案,所经手的案件也没有一起因自身的不文明言行而引起矛盾激化或其他不稳定状况,体现了一名执法人员应有的职业操守,做到了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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