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4月2日讯 (记者 段美)今天,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对架空电线维护,防止线路碰撞打火引发火灾。进行户外明火作业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可燃物。住建部门要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塔吊、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棚架和施工围挡等巡查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测巡查,对于火患要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其他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气候变化等,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车站、机场等疫情检测登记点,要明确专人维护秩序,严防人员聚集、拥挤、踩踏;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指导旅游景区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制度,提前制定预案和游客总量控制方案,对重点区域实行流量分级监控管理;加强对玻璃栈桥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违规私自运营复建行为。铁路、民航、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机)。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检修、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要抓紧抓实抓细生产、储存、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避免坍塌、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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