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强化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提升整体执行质效。依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借款纠纷、租赁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树立协商为主、调解优先的理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疫情行政纠纷,充分利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中心作用,对相关案件进行实质性化解。加强涉疫情药品、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加强刑事审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继续加强机关内部防控,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保障干警健康。重新检视智慧法院建设布局与进展,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跨域立案、电子缴费、网上开庭、网络查控等方式办理立案、审判、执行等业务,努力将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影响降到最低。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陆续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有序恢复线下庭审工作。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充分发挥“一乡镇一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配合参与市域综合治理,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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