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左添伟 王宝航)3月24日,沧州市运河区一村庄路边杂草起火引燃树木,情况危急。沧州市巡警支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与消防队员联手将火扑灭。
当日晚7时许,沧州市巡警四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运河区某村庄附近起火。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与报案人取得联系,了解详细地点以及火势情况,并通知指挥中心协调消防部门前往。到场后,民警发现系杂草和树木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火势凶猛。大火借着风势迅速蔓延,如不及时扑救,火势将难以控制。民警随即用灭火器和铁锹对火势进行控制,以防扩散,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后,一同将火彻底扑灭。在消防部门确认安全后,民警方才撤离现场。
民警提醒
春季天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期。市民外出游玩、踏青、劳作时,千万不要点火野炊,不要乱丢烟头。否则一旦用火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防火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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