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某急匆匆地来到康保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为其“主持公道”。
原来,范某系某食品公司的员工,因工伤与公司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范某认为公司不愿赔偿,便到检察院请求支持起诉。倾听范某的诉求后,检察官认为该案有很大的调和余地。为促成和解,检察官到食品公司向负责人了解情况,并为双方约定了到检察院进行协商的时间。
在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均做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了8万元的一次性赔偿协议。 席娟 韩建清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