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段美)经省政府批准,3月31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实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年将直接监督检查不少于680家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及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
2020年,省应急管理厅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以高危行业为重点,在直接监督检查的企业中,重点检查170家,一般检查95家,专项检查115家,集中执法检查不少于300家。全年重点检查对象为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以及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17座煤矿、44座非煤矿山或尾矿库、48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44家工商贸行业企业以及17家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其他检查对象采用随机方式确定。
根据监督检查计划,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特殊危险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双控”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安责险投保情况等被列为必查内容。
省应急管理厅在监督检查计划中强调,对因执法不规范、违法执法等导致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被变更、行政诉讼败诉的,将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