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如涛 黄堂龙)乐亭县公安局网安、国保大队不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大力支持下,破获该县首例非法持有宣扬恐怖、极端主义视频案件。此案又一次警示人们,虚拟世界不是法外之地。
30岁的王某闲来无事,沉溺于网络天地,迷失于虚拟世界。自2015年初以来,他从网上先后下载了12部带有暴力血腥内容的视频,在手机网盘储存并独自观看。
3月16日,经过缜密侦查、网上作战,乐亭网警从王某家中查获并提取了12部视频。经鉴定,其中有8部主张以暴力等极端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王某涉嫌非法持有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目前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示:
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主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达到一定数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的规定,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定罪处罚。有些年轻人忽视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出于猎奇、寻求刺激,置法律于不顾,最终步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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