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清明时节,日朗风清,柳绿花红。至此时,人们忧思感怀,追忆故人,缅怀逝者。生者幸福、美好是对逝去亲人朋友最好的安慰。让我们向逝去的朋友亲人表达哀思时,珍惜当下,怀揣热忱,感恩前行。 ——编前
□ 米鹏畅
清明时节,伴随着纷纷细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曾和我一起工作过的徐主任,和他那些年令人敬佩的过往。徐章俊主任生前是邯郸中院执行局第一团队负责人,2019年因连日工作劳累,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在法院,认识徐主任的干警都会亲切地称他“徐教授”。说起徐教授这个称谓,还得从20世纪70年代说起。高考制度恢复后,徐主任抓住机遇,勤奋学习,考上大学攻读了法律专业。为了对法官们进行专业化教育培训,邯郸中院成立了业大,徐主任担任业大的老师,负责对法官们继续教育,所以现在邯郸中院有很多老法官都是徐主任的“学生”,徐教授的称呼也就从那时候起流传开来。
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行政立法不断完善,基层法院的法官们急需系统地学习和探讨相关业务知识,邯郸中院特意举办了培训班,徐主任负责对法官们进行培训。结业考试时,有一位老法官没有通过,徐主任就让这位老法官补考,老法官十分不满,两个人因此吵了起来。徐主任对他说:“我们手里的审判权是人民给的。行政诉讼都是民告官的案子,审理起来更具有专业性,如果你连考试都不能通过,人民怎么能放心把审判权交给你?”接着,当时是民事审判法官的徐主任又耐心地说:“这样吧,我跟你一起学一起考。”说完就开始坐下学习。老法官惭愧地说:“你说的对,如果考试都通过不了,拿什么让人民放心!”
2009年,徐主任调任研究室主持工作。面对研究室的调研、学术课题研究、案例选编等等纷繁复杂的事务,徐主任深感责任重大,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在召开一次民事案件座谈会时,徐主任注意到一些法官对于同一个民事案件争论不休,甚至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现象。徐主任看到后很着急,苦苦思索对策。后来,经过与院领导沟通和召开座谈会,徐主任主导创办了“法官讲坛”,每季度举办一次,邀请办案能手和高校教授来讲,“法官讲坛”后还有座谈会。“法官讲坛”加深了一线法官对刑事、民事等法律的适用理解和认知,普遍反映培训及时、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徐教授”这个称呼更是得到了大家认可。
徐主任注重研究自己工作领域本质和规律性的问题,擅于探索发现司法的内在机理,指导审判实践,为司法决策提供参考。在研究室工作时期,徐主任多次参加国内外各种研修班和学术交流活动,承办多项省级重点课题,独立完成学术论文60余篇,独立和参与完成专著两部,主持编辑培训资料500余万字;撰写的学术论文曾在中国法官协会“首届中国法院文化论坛”荣获三等奖。
徐主任非常关心有才华有理想的年轻人,他常常鼓励年轻人要多写文章,还时常跟他们谈心,讲人生道理,勉励他们成为有远大抱负和工作积极向上的人。2013年,刚到基层法院上班的年轻干警小闫写了篇调研材料,徐主任看后觉得有价值,连夜修改完善,第二天将稿子投到《邯郸法学》编辑部。当编辑通知小闫提供作者简介时,小闫才知道是徐主任帮她投的稿。跟徐主任的第一次见面,小闫至今历历在目,徐主任鼓励她说,年轻人应该学会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提炼升华思想。从那以后,徐主任常常给小闫指导、布置调研课题,小闫慢慢喜欢上了写文章,稿子常常登载、获奖,小闫也逐渐成长为一名爱钻研、专业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优秀法官。如今,每每谈起徐主任,小闫总是一边回忆一边流着泪说:“我本是一个普通的人,是徐主任给了我很多机会,给了我很多指导和帮助。因为有徐主任,才有了今天的我。”
2012年9月,徐主任策划了首届“晋冀鲁豫接壤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论坛”。此次论坛精选50篇优秀论文辑印成册,为了避免差错,徐主任带上两位同事坐镇印刷厂,校对、编辑、审核,保证了论坛的论文集及时、高品质印刷交付。
徐主任就是这样一个人,对待工作充满了热情,经常写一些工作中的心得体会、经验得失。很多不经意的时候,大家还会在以前出版的报刊上、杂志上读到他写的诗词、文章。古语说“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徐主任德高身正、学养深厚,自然让人信服、敬佩。徐主任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朴实无华的工作态度、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和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作者单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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