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一男子因醉驾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又醉驾,被查后还百般抵赖,但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了醉驾的事实。
3月28日,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到辖区威栈线庄子头村路段开展了集中查处酒驾醉驾行动。
14时45分许,一辆黑色轿车从远处快速驶来,但看到有交警后突然停下,引起交警注意。于是,交警立即上前对这辆可疑轿车进行检查。司机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对交警说:“刚吃了饭,喝了两大瓶饮料。”随后,交警对该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106㎎/100ml,该司机属于醉驾。接着,交警让司机出示证件,但其只出示了机动车行驶证,声称驾驶证放在家里,忘记携带。交警经比对后发现,当事人刘某于2018年12月2日因醉驾被省会裕华交警查处过,此次行为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醉驾。
在事实面前,刘某称,他家住石家庄市裕华区,自己在不远处的工矿上班。他觉得此处地段偏僻,不会有交警检查,没想到被查个正着,真不该喝酒开车。可惜一切都晚了,交警当场给他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带其到医院抽了静脉血,并责令其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后经抽血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100ml,其属于醉驾。刘某将面临严厉处罚,如今的他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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