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金彪
在全民战“疫”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更应聚焦疫情防控工作中凸显的法律问题、社会问题,积极探讨路径、思考对策,助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抓住关键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此次疫情的暴发,更加印证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必要性。无论是武汉的暂时“封城”,还是社区、农村的全民防控;无论是火神山医院的建设效率,还是全国人民驰援武汉,都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制度优势。但同时也要看到,敌对势力借机捣乱,发酵个别事件,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形势变化的分析研判,超前谋划,及早防控。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联防联控举措。
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必须深刻领会“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在总结非典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已经就传染病防治、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对这次的疫情,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连续出台,为防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把这些法律法规确立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要结合既有刑法规定以及“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严惩暴力伤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播等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把握好严厉打击和依法办案的关系,严格证据标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中的作用,积极稳妥地拓展受案范围,聚焦野生动物保护、肉类检疫、哄抬物价、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突出领域,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或诉讼方式,督促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主动检查并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用好支撑点,深入推进智慧检务。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借助远程系统实现“隔空”讯问、庭审,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要继续坚持“实用、管用、好用”的标准和人性化设计理念,以助力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为目标,深入调研,科学制定信息化解决方案,促进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熟练运用。要更加注重互联互通,在各级检察院之间、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单位之间实现网络联通;要逐步在各个应用系统设计接口,对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政法业务协同系统、协同办公系统、检综系统,实现内外部系统的数据交换送达、高度共享。
化解矛盾点,促进社会和谐。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官方媒体抢占微博、微信、头条号等传播平台,坚持每日通报,及时公布确诊病例行程轨迹,保证了疫情信息的透明。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人员履职不力,相关部门在查明情况后有效问责。检察机关应网上网下同发力,通过“两微一端”平台,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为突发事件应对中各类主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要坚持长远谋划,围绕市域治理范围社会矛盾外溢的突出问题,做实、做好“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使检察环节成为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终点站”。
(作者单位: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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