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记者 郑伟)记者4月8日获悉,省大气办近日制发《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严禁“一刀切”行为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自4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杜绝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根据新的规定,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就此终止。
《工作方案》确定了十项重点任务,要求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包括:完善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和企业,切实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打扰,在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和燃煤锅炉淘汰,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合理安排机动车禁行限行,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得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严格科学界定“散乱污”企业,严禁“以罚代管”“以停代治”;坚持依法治污,严禁借督察、执法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等。
专项行动还安排了“回头看”阶段,查纠存在的问题,并督办整改销号。据了解,省大气办将对各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实地督查和明察暗访,对重点案例予以通报,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实施约谈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