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孙建习)4月1日,平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利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作,为本地一当事人成功办理了跨区域立案。
3月31日上午,平乡县的王先生来到县法院,他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欲起诉身处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的张某。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咨询了纠纷的相关事宜,告知王先生平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十堰市茅箭区法院才能受理此案。这在以前,需要王先生携带立案材料到被告方当地法院专程去立案、诉讼。目前可以通过跨区域立案进行诉讼,免去河北、湖北两地间长途奔波,并告知王先生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翌日,王先生携带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到平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跨区域立案。工作人员在对诉讼材料初步审查后,登录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入跨域立案模块,将起诉状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一一上传,系统生成立案申请提交至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法院。经茅箭区法院审核,该案符合立案条件,随后王先生收到了茅箭区法院发来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至此,一起跨越河北、湖北两地的立案申请被成功受理,前后仅用时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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