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柏乡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柏隆线设卡查酒驾。14时5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无牌照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股浓烈的酒味,经查,该驾驶人属于酒驾。
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称,自己有驾驶证,就是没有随身携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驾驶人魏某确实有驾驶证,不过他的准驾车型是C1,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并且其驾驶的摩托车未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目前,魏某已因多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霍群丽 王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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